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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欢投资大型国有企业的股票——虽然说投资上讲究将观点以模棱两可的方式暗示出来,但我认为,在投资大型国有企业股票的问题上,并不需要模棱两可;而作为业余投资者,我也没必要模棱两可。

不符合投资的定义

格雷厄姆和多德在经典的1934年版的《证券分析》一书中指出:

“投资是指根据详尽的分析,本金安全和满意回报有保证的操作。不符合这一标准的操作就是投机。”

(来源:格雷厄姆,多德:《证券分析》,海南出版社,2006. 43-44页)

对于大型国企的普通股股东来说,其最大的缺陷就是满意回报无法得到保证,即使在企业经营良好的情形下。下面解释一下原因。

内在的利益冲突

大型国有企业的使命和最大化股东利益的原则是存在显著的利益冲突的。大型国有企业的使命通常是控制国民经济命脉,提供社会需要的产品,维护社会稳定。这并 不包括“最大化股东利益”一项。在实践中,大型国有企业经常奉政府之命,以规定价格提供产品,而这一价格水平往往低于正常的供需平衡时的价格水平,这样将 减少或损害股东利益。例如,电力等公用事业产品的价格由政府严格管控,此行业的大型国企即使明知因此而微利或亏损,它们也不得不继续生产,最多只能略微降 低供给。同一行业的小型国企或民营企业的处境要略好于大型国企,因为它们至少还有停产可供选择。除此之外,大型国有企业还承担着吸收就业以维护社会稳定的 使命,特别是在竞争性领域,大型国有企业激烈竞争,但又不能裁员,产能明显过剩,最终导致全行业微利或亏损,但竞争失利者又因维稳而无法退出,大大延长了全行业的困难时期,这对股东来说是非常糟糕的,钢铁业就是一个例子。

最近的一则新闻《国资委:石油石化电网通信向公益型国企改革》(来源:http://news.163.com/11/1212/04/7L20G38I0001124J.html)更佐证了此观点。新闻中,国务院国有资产委员会副主任邵宁表态:

“谈及公益型国企,邵宁指出,此类国企具备四个特征,首先,其产品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基本条件;第二,在经营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垄断或寡头竞争;第三,定价机制由政府控制,该类企业自身没有定价权;第四,企业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应经常承受政策性的亏损。‘在中央层面包括如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领域 的企业,而在地方包括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企业’,他解释。”

这里的意思非常明确,即这些国企是公益性的,可以“经常承受政策性的亏损”,股东利益根本不做考虑。在这个大前提下,投资者为何要把钱投入到不考虑自己利益的企业中去呢?甚至,这些国企是否应上市都存疑。公益性的慈善机构不能上市,公益性的国企上市,有资格么?

综上所述,大型国企的使命和股东利益存在内在冲突,导致股东利益无法最大化,甚至国企掌门人根本不考虑股东利益,导致其并不适合投资。

普通股股东的弱势地位

巴菲特曾经在《通货膨胀如何欺诈股票投资者》中指出:

“美国的投资者已经只拥有D级的股票。A、B、C级股票的拥有者是对企业征所得税的联邦、州、市级政府。确实,那些“投资者”并不拥有企业的资产。但是,他们却获得企业盈利的主要一块。D级股票拥有者把盈利再投入来积累资本。增加的资本所创造的盈利却被政府收走。

A、B、C级股票的另一个诱人之处就在于股票持有者可以不经任何一方投票,就立刻,突然地提高对企业的盈利分成。比如A级股票(联邦一级)只要 国会采取行动就行了。更有趣的是,这3个等级的其中一级有时投票决定增加企业过去盈利的分成。1975年在纽约运营的企业就发现自己处于这种可怕的境地。 无论何时,只要A、B、C级股票拥有者自己投票决定增加盈利份额,剩下的部分– 也就是留给D级普通股票投资者的部分,肯定减少。

展望未来,长期看A、B、C级股票拥有者投票决定减少自己份额的可能性不大。D级股票能保住自己那一份就不错了。”

(来源:http://barrons.blog.caixin.com/archives/2948

对于中国的大型国企的普通股股东来说,情况甚至更糟糕,普通股股东大概只能算是E级。排在他们前面的有:

A级:大型国企的管理层;

B级:国税和国家征收的费用;

C级:地税、地方征收的费用,地方维稳的开支;

D级:债权人;

在这样低级别的位置上,普通股股东想扩张他们在利益中分成比例,几乎是不可能的;甚至他们能保住他们在分成比例中的那一份都难。现成的例子非常多:

在煤炭行业因煤炭价格上涨而获益时,资源税开始征收,并以各种方式逐渐提高税率,导致股东的分成比例降低;

某些有优势地位的国企受政府的维稳压力,被迫兼并效率低下的其他企业,使自身处境困难甚至倒闭,股东受巨额损失,钢铁行业的例子甚多;

有人认为在香港上市,受境外的监管和境外股东的压力,普通投资者能保住自己的那一份分成,但最近的例子告诉我们这也是靠不住的。财政部控股的交通银行2010年经营相当好,其净利润高达390亿元,但在对待普通股股东上,却十分吝啬,其派发的现金红利仅为11亿元,相对于390亿元的利润简直就是九牛之一毛。不仅如此,这11亿元中的5.6亿元还被作为税收上缴给了交通银行的控股股东财政部。上市公司分红时不尽量帮助股东减税,却想方设法设计方案多交税,这么荒唐的分红方式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各位见多识广的资深投资者,你们曾经见过吗?在这里,股东的利益被严重地损害了。即使有香港知名股评人的强力质疑和H股小股东的批判,也无法改变这一事实(来源:http://finance.people.com.cn/bank/GB/15834114.html)。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即使在大型国有企业经营良好,普通股股东的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有随时被剥夺走的可能,这是由于股东的极低的地位决定的。

结论

由于上述原因,我认为大型国有企业股票不值得投资。即使某些人争辩说,有些大型国企股的股价极其便宜,有“交易性机会”,但这种“交易性机会”并不属于投 资的范畴,这只能算是投机。如果真的要去做这种投机,也请做出精明的决策,应该着重于找那些毛利率相对低的行业中的经营较规范的大型国企,因为比普通股地 位高的利益分成者暂时还不会提更高的分成要求,并且此时这家企业的使命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暂时还没有冲突:它们都要求更高的利润。对于毛利润特别高的 行业,则应该回避,因为随时可能有地位高的利益分成者要求更高的分成比例,股东只能打碎了牙往肚里咽。

对于小型的、处于和民企激烈竞争环境中国有企业,我认为还是值得投资的,但这仍然需要仔细地分析。当然,这样的小型国企最好还是民营化,由此才可解除其体制上的禁锢,释放盈利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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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诗语

汤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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